彭宇[南京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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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是一名普通的南京市民,平時樂於助人,因為做好事反被誣告而聞名全國,也就是震動中國的“彭宇案”的當事人。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彭宇,南京一家通訊公司的技術人員。因彭宇案而為人所知。

案情回顧

彭宇 彭宇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門廣場一公交站台等83路車。人來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鑑定後構成8級傷殘,醫藥費花了不少。老太指認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賠13萬多元。

彭宇表示無辜。他說,當天早晨3輛公車同時靠站,老太要去趕第3輛車,而自己從第2輛車的後門下來。“一下車,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趕忙去扶她了,不一會兒,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動過來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說謝謝,後來大家一起將她送到醫院。”彭宇繼續說,接下來,事情就來了個180度大轉彎,老太及其家屬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點半,鼓樓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為,本案主要存在兩個爭議焦點:

1.彭宇與老人是否相撞

2.應賠償的損失數額問題

法院認為本次事故雙方均無過錯。按照公平的原則,當事人對受害人的損失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判決彭宇給付受害人損失的40%,共45876.6元。

當天,老太的代理律師表示:對判決事實感到滿意,但40%的賠償比預期要少。而彭宇則表示不服此判決。

和解撤訴

2008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在兩會新聞中心就“司法公正”問題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採訪時透露,南京彭宇案雙方當事人在二審期間達成了和解協定,並且申請撤回抗訴,最後案件以和解撤訴結案,且雙方當事人對案件處理結果都表示滿意。

事實真相

對於調解結果,彭宇最近也表示,在2006年11月發生的意外中,徐壽蘭確實與其發生了碰撞,事後經法院調解,他對結果表示滿意。

案件影響

彭宇 彭宇案
2007年9月5日開庭前彭宇已為了這個案子已經丟了工作,從7月6日最後一次開庭以來,他還一直沒有去上班。這個事情沒有了結之前,他沒有心思工作。一個星期之前,正式辭去了工作。”

彭宇和律師高式東對判決結果的預計都比較樂觀,“這個案子我覺得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僅從證據角度出發,老太太並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觀點——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東說,“因為民事訴訟的原則就是這樣:誰主張、誰舉證。老太太說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撞。”

但他們沒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邏輯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認定和判決。

判決書

鼓樓區法院認為,老太太是與彭宇相撞受傷。理由是:“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分析,老太太(原文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還有絆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雙方在庭審中均未陳述存在老太太絆倒或滑倒等事實,故根據本案現有證據,應著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決書繼續說:“人被外力撞倒後,一般首先會確定外力來源,辨認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應,是呼救並請人幫忙阻止。本案事發地點是公共場所的公交站台,且事發時間是視線較好的上午,事故發生的過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輕易逃逸。而根據彭宇自認,其是第一個下車的人,從常理分析,他與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較大。”

法院認為,如果彭宇是見義勇為做好事,“更符合實際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據社會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達後,其完全可以說明事實經過並讓老太太的家人將她送到醫院,然後自行離開。但彭宇未作此等選擇,他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判決書寫道。

判決書作了這樣的表述:“在事發當天,彭宇曾給老太太200多元錢,且此後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還。關於彭宇給錢的原因雙方說法不一:老太太說是彭宇先行墊付的賠償款;彭宇認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識,一般不會貿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說是借款,在有承擔事故責任之虞時,也應當請公交站台上無利害關係的其他人證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屬說明情況後索取借條或說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況,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醫院的情況下,由他借錢給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傷了他人,則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墊付款項,”基於上述判斷,法院認為,可以認定這200多元錢並非借款,而是賠償款。

判決書認為:“本案應根據公平原則合理分擔損失,本院酌定被告補償原告損失的40%較為適宜。被告彭宇在此判決生效的10日內一次性給付原告人民幣45876元;1870元的訴訟費由老太太承擔1170元,彭宇承擔700元。

各方說法

彭宇版:我在做好事

彭宇案 彭宇案

彭宇,南京一家通訊公司的技術人員。據《金陵晚報》早前報導,彭宇回憶說,去年11月20日上午9點左右,坐83路公車,在水西門廣場站下車。他第一個走下了車,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離站台不遠的地方。出於好心,他忙上前將其扶起。“我也不知道這一扶,會惹出這么多麻煩來!”

事發時,現場有一名50多歲的陳先生也過來幫忙,一起將老太太攙扶到路邊。見老太太的侄女、兒子相繼趕來,幫忙的陳先生就走了。

當天上午,彭宇幫老太太及其家人叫了計程車,可老太的兒子提出,怕忙不過來,問彭能不能一同去醫院。彭宇想了一下,同意了。當得知是脛骨骨折要花費幾萬元換人造股骨頭時,徐老太太一拍大腿對彭宇說:“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彭宇當時就蒙了。

徐老太版:他撞了我

而老太太對事實的陳述是另一個版本。據《現代快報》報導,徐老太稱,“我當時親眼看到他撞到我的!”當時她在車站趕後面一輛83路公車,從前面一輛車後門竄下來的彭將其撞倒。徐老太表示,“我們老兩口都有退休金和醫保,兒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說承擔不起醫藥費,只是要討回一個公道。”經鑑定,徐老太的傷勢已經構成八級傷殘,僅醫藥費就花去了4萬餘元。

2007年1月4日,徐老太太向鼓樓區法院起訴,以彭宇將其撞倒在地致其受傷為由,要求賠償總計13.6萬餘元。

媒體版:老太太兒子是警察

2007年4月底,鼓樓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奇怪的是,彭向承辦法官申請,向當時出警的派出所調取彭宇、陳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詢問筆錄時,派出所卻以正在裝修為由,無法提供。後來更是聲稱筆錄遺失。老太太兒子剛好是警察,讓網友們不禁猜測,筆錄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蹺。

江蘇電視台城市頻道《甲方乙方》節目曾拍到這樣一組鏡頭:當事的派出所長說,“我至少找了6次還是沒有找到,不過我拍了筆錄紙的照片,”並說,“我為了搞清事實才用手機拍了筆錄的。”當被追問到誰的手機拍的,所長拿出手機說就是他的這部手機。緊接著,彭宇當著所長的面調出照片Exif信息證明照片並非所長手機所攝。在記者的追問下,這位所長說出了實情,照片是老人的兒子拍攝的。盧所長說老人的兒子對他說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兒子的手機扣下了。

目擊者:老太自己摔的

據證人陳先生在2007年7月6日第三次開庭時所做陳述,他看到的情況是:老太太手裡拎著保溫瓶,向第三輛公車跑去。她跑到第二輛車的車尾時,不知為什麼就跌倒了。這時,他看到從第二輛車後門下車的彭宇走了幾步,上前幫忙,然後自己也上前幫忙,並打電話叫老人的兒女過來,整個過程大約半個小時。

徐老太太曾在法庭上稱不認識陳先生,當時不是他幫助的自己,陳先生非常氣憤,提出自己當時曾用自己的手機幫老太太打電話,手機里有通話記錄可以證明。

網友版:好人做不得

老太太的兒子是警察,派出所不提供關鍵的證據,證人證明小伙子無辜,媒體採訪時老太太態度傲慢,不停地有網友站出來說自己好心幫忙被反咬一口的故事,所有這些綜合在一起,大部分網友認定彭宇是好心沒好報,無辜受害,對他充滿了同情。案件宣判後,在西祠凱迪等網上論壇,都有網友號召給彭宇捐款。

深刻教訓

劉志偉表示,“彭宇案”的負面效應,是許多當事者始料不及的。作為政法部門應引以為戒,深刻反思和汲取教訓,努力提高司法辦案水平,營造良好的社會道德環境。
首先,應高度重視“彭宇案”反映的辦案人員的職業素養問題,切實加強政法隊伍的職業化建設。

法院調查的原始證據表明,“彭宇案”中原、被告發生相撞的事實是成立的,一審據此判決的結果是適當和正確的,二審之前當事人達成庭前和解協定的直接效果也是好的。但案件審理中出現警方丟失詢問筆錄等關鍵證據,一審判決說理、表述不當等問題。雖然相關人員在事後給予了停職、調離和警告的處分,但加強政法隊伍制度建設和思想業務建設仍刻不容緩。
汲取此案的一個深刻教訓,就是要注重司法裁判對社會主流道德取向的引導作用,要把正確的價值判斷和社會主流價值觀有機融入司法裁判全過程。

其次,對一些敏感性強、社會影響大、公眾關注度高的案件,應重視輿論引導,積極與媒體溝通,確保報導客觀公正,防止出現背離事實真相的不當炒作,誤導公眾。
“彭宇案”在審理期間就出現了偏離事實真相的報導和輿情,但辦案單位並沒有足夠重視並對此進行正確引導,對判決之後可能出現的輿情也沒有充分的預計,當此案形成輿論熱點後,又缺乏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使得相關報導逐步偏離事實真相,最終形成判決結果與公眾認知的巨大反差。
汲取此案的一個深刻教訓,就是要注重保障熱點案件的公眾知情權,妥善處置為當事人保密和保障公眾知情權的關係,實現案件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同時,要大力表彰社會道德楷模和先進典型,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引人向上、促進和諧的良好社會環境。
“彭宇案”被誤讀和放大的負面效應,既有辦案部門操作環節的失誤,也反映了公眾對社會道德缺失、誠信危機的擔憂。為此,要在全社會樹立昂揚向上的道德風尚。南京近5年湧現出6600多名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其中,平民英雄周光裕、智勇的姐陳亞林、捨身救人好少年季誠為市民耳熟能詳,尊為楷模。南京通過宣傳先進典型,弘揚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導向的道德思想和行為規範,逐步在全社會營造互幫互助、誠信友愛的道德環境。

汲取此案的一個深刻教訓,就是要倡導公民對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發生的一些矛盾、糾紛,應本著包容平和、互謙互讓的精神,更多地通過調解、協商的方式解決,這樣做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也更符合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道德。

彭宇獲獎

首屆“攙扶老人獎”揭曉彭宇獲委屈特別獎
2012年3月5日是學雷鋒紀念日,中國好人網首屆“攙扶老人獎”評選結果在當天正式揭曉。
“中國好人網”是由華南師範大學教授談方創辦的中國第一家專門宣傳、幫助好人的民間公益網站。

據悉,首屆“攙扶老人獎”設立4個獎項,其中“委屈獎”是獎勵好心攙扶老人而被冤枉的好人,獎金5000元;“勇敢獎”是獎勵不怕風險、勇於攙扶老人的好人;“正義獎”是獎勵敢於為好心攙扶老人者證明清白的好人,獎金3000元;“責任獎”是獎勵主動承擔撞倒老人責任並積極施救的好人,獎金1000元。

經過對近年來我國攙扶老人各種事件資料的推薦、整理和分析後,中國好人網提出“攙扶老人獎”的初步候選人66名,此外,對獲得首屆“攙扶老人獎”委屈獎的“南京彭宇案”中的彭宇本人,另外頒發特別獎獎金2萬元。據統計,這次總計頒出獎金16.3萬元。 

歌謠

彭宇案 彭宇案
總有新鮮事,又出白眼狼。
金陵有 彭生 ,天生熱心腸。
某日乘公交,老嫗跌道旁。
彭生忙下車,扶起老大娘。
送她上醫院,藥費先墊上。
檢查又拍片,好事做到堂。
本該積陰德,不料上洋當。
彭生自不知,大娘原屬狼。
其人本姓徐,姑且稱徐娘。
徐娘雖垂老,心地卻無良。
逮誰就咬誰,心黑賽灶牆。
大恩不言謝 ,反把他咬傷。
索賠十三萬,血盆口大張。
彭生大驚駭,眾人皆彷徨。
幸得有義士,正好在現場。
目睹前後事,義憤難阻擋。
願為彭生辯,兼把正義張。
善舉惹官司,爭執各不讓。
彭生有人證,自忖應無妨。
世事實難測,徐娘有尚方。
狼子做衙役,偽證呈公堂。
當場被戳穿,絲毫不慌張。
依舊侃侃談,職業顯素養。
鼓樓區法院,審案忒荒唐。
證人撂一邊,原則當白相。
飯桶做法官,斷案靠想像:
“行善不合理,作惡才榮光;
日行一善者,精神不正常;
無端做好事,定是理虧方。”
邏輯竟如斯,彭生必輸光。
罰他四萬五,權當是補償。
徐娘笑開顏,彭生意怏怏。
善人遭霜打,醜類卻彰張。
案情傳市井,路人紛嚷嚷:
“好事做不得,好漢不能當。
殷鑑不遠處,彭生為榜樣。
見有人遭難,當袖手觀望。
明哲可保身,誰管誰遭殃。
若要學彭生,法院有立場!”
皆嘆世風壞,道德已淪喪。
本當懲惡行,再把善舉彰。
法院反其道,好人蒙冤枉。
如此亂斷案,臭名遠飄揚。
俠肝義膽者,人人皆迷惘。
善舉得惡報,豈能不心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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